发表时间:2012-04-19
市民咨询物业将车位出租给业户是否合理
王先生来电反映:家住高新区鑫苑国际城市花园小区,物业将车位出租给业户,咨询是否合理,希望相关职能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4-1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经房管中心落实,接到交办件后,我们立即与物业公司进行了联系,情况如下:鑫苑国际城市花园物业将业主活动场所出租给金芙蓉健身俱乐部,此活动场所所有权归开发商,购房合同明确规定,开发商有权将会所、幼儿园等活动场所对外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