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4-19
市民反映物业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不合理
李女士来电反映:市中区兴隆山庄居民,小区物业按照建筑面积收物业费,认为不合理,表示应该按照居民套内面积收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4-1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根据《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鲁价综发【2011】185号)“物业服务非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面积)计收。”《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济价房字【2004】168号文件)“物业服务收费按房产证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办理房产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