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4-18
商河县市民反映申请低保问题
刘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商河县怀仁镇某村村民,生活困难,是三级残疾,无劳动能力,儿女靠种地为生,一年收入不到1000多元,多次向村委申请低保,不予批准,表示不满,希望帮助协调申请低保。
回复时间:2012-04-1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商河县回复:
经怀仁镇政府调查,来电人的确患有脑血栓后遗症,现属于肢体残疾,但其妻子身体健康,除耕种自家田地外,另赶集做小生意(经营布匹),有一定收入来源。其有一儿两女,均在外打工,儿媳在家种田,具有赡养老人能力。现居住砖瓦房,家中有机动三轮车、彩电等硬件设施。综合各方面条件,该家庭生活水平在农村低保标准以上,不符合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