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4-17
市民反映环评检测问题
王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在高新区开了一家生产小形企业,现在《营业执照》需要年审,但高新区工商局要求提供《环评检测报告》,来电咨询年审时是否必需提供《环评检测报告》。
回复时间:2012-04-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环保局回复:
经落实,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规定,建设单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于历史原因,2011年工商登记时未要求建设单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今年工商部门主动把关,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在工商登记、年检时环保必须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