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在市中区经四路万达广场4楼消费吃饭喝茶,索要发票时工作人员说没有发票,来电人对此表示不满,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市地税局回复:
经核实,被举报人尚未办理取得工商登记,我们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办理有关登记后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领购发票,尽快给举报人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