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4-16
市民反映烟草专卖证问题
张先生来电反映:天桥区柳行小区44号楼对面开了一家日用品商店,3月份向天桥区烟草局申请了烟草专卖证,但迟迟没有发放,咨询何时发放此证件,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及时督促发放。
回复时间:2012-04-1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烟草专卖局回复:
张先生已于4月11日正式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了解:当事人张先生前期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因递交材料不齐全而被退回,张先生于2012年3月20日补齐材料后再次来申请办证,我们的受理日期即是3月20日。根据《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张先生是在规定工作日内取得烟草专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