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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4-16
长清区市民反映汇富小区物业费问题

长清区汇富小区南区,住户已交纳每年每平米0.05元的物业费,但当住户家中水阀和楼道的灯损坏时,汇富物业仍要求住户交纳额外的维修费用,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4-1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长清区回复:

根据《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所以,居民家中自用部分出现问题需要维修,费用应由居民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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