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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4-12
市民反映三庆世纪财富中心车位费问题

陈女士来电反映:高新区舜华路三庆世纪财富中心,每个月交纳150元车位费,咨询是否包括看管费。希望相关职能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4-1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经落实,此件高新区物价办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基本情况、处理情况、政策建议)说明如下: 1、高新区物价管理办公室非常重视。来电人反映:高新区舜华路三庆世纪财富中心,每个月缴纳150元车位费,咨询是否包括看管费,希望相关职能单位落实处理。 2、高新区物价管理办公室对美嘉缘物业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核实,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来电人已购买三庆世纪财富中心部分房屋产权,有权使用本物业辖区内公共地上停车位。该物业公司对业主在地上停车位停放车辆收取了车位占用费,存在收费项目不规范和收费标准偏高的问题,明显违反了《济南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济价房字[2004]168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即常住户室外小型车停车按每月不超过80元标准收取车辆看管费、室内小型车停车按每月不超过100元标准收取车辆看管费。 3、我们当即通知美嘉缘物业公司刘主任,向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要求该公司严格执行济价房字[2004]168号文件相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改,立即停止收取车位费,规范收取看车费,并在停车区域安装相关监控设备,增加人员巡查,切实履行好车辆看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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