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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4-12
市民反映重汽彩世界车位费问题

陈先生来电反映:天桥区黄岗重汽彩世界业主,物业合同上标明地上停车费每月60元的管理费,现在朝阳物业却贴出告示收取160元地上车位管理费,业主不满,前来投诉,要求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2012-04-1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根据来电人反映的情况,经向该小区物业公司落实,该小区是公寓式住宅,入住已有两年时间,以前业主停车没有收取费用。为了规范业主的停车行为,维护小区的停车秩序,物业公司准备对小区停车实行收费管理,现正在向业主征求意见。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济价房字【2004】168号)文件规定,住宅小区交通工具看管费实行政府定价,常住户:室外/小车/80元*月;室内/小车/100元*月。目前,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正在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届时将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进行规范。我们已将相关政策规定向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说明,要求其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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