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来电反映:购买的长清区大学科技园艺术学院西南,紫薇路路西中建瀛园南区4号楼,现发现开发商售楼处沙盘托儿所位置与实际位置严重不一致,而且实际楼盘楼房有遮光的情况,认为存在欺诈行为,对此不满,请有关部门落实。
市规划局回复:
经落实,幼托与楼房间距符合规划要求,满足日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