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来电反映:市中区二环西路某小区内的门诊部给病人看病时不开处方且不告知病人使用的具体药物,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市卫生局回复:
接到该投诉件后,我局进行监督检查,该机构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为内科、中医科,现场检查有处方。现场提出监督检查意见,责令规范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医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