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槐荫区闫千户小区居民,物业收取60元每月的停车费,但是不开具相关发票,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市地税局回复:
接到转办单后,我局立即派人到实地调查,调查发现闫千户小区东村居委会属无证经营,我们已给该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待领购发票后送交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