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问政答政 > 电话反馈 >
发表时间:2012-04-01
市民反映某体检中心检查乙肝五项问题

赵先生来电反映:济南天桥区北坦大街某体检中心,仍然检查乙肝五项,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4-0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卫生局回复:

对其反应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卫生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仅“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项目(以下简称乙肝五项,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和乙肝病毒核心抗体检测)。”而对公民日常健康查体是否进行乙肝五项检查无明确规定。济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天桥明湖门诊部是以健康查体为主业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于客户查体采取自愿原则,并非强制每个查体者都检查乙肝五项。如果赵先生在查体中不愿进行乙肝五项检查,可以选择不检查。

热线微博新浪平台>> 腾讯平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345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