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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3-30
市民反映再就业优惠证年审问题

 刘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天桥区工人新村北村居民,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每年到北区居委会办理年审,3月20日到北区居委会办理年审时工作人员告知该证已经作废,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有无作废此证的通知。

回复时间:2012-03-3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天桥区回复:

经落实天桥区北村办事处,根据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发《关于停止年审再就业优惠证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停止年审,不再回收,自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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