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28
市民反映办理退休期间门规不能按比例报销问题
丁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岳父应2012年2月正式退休,1992年在社会上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是社保办人员告知,办理退休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导致当事人在办理退休期间看病时门规不能按比例报销,对此不满,请职能单位工作人员尽快落实督促。
回复时间:2012-03-2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下区回复:
丁先生来电反映在其办理退休期间门规不能按比例报销的问题。我们已经电话联系来电人,告知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当事人表示满意。 参保人在办理退休期间,其医保待遇处于会名单状态,如需门规取药,可以按照医保会名单全额付款取药,打印医保发票。等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办理医保审核并享受正常待遇后,可持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的证明信及发票、病例、处方去济南市医疗保险办公室进行现金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