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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3-27
长清区市民反映孩子入学问题

邢先生来电反映:长清区崮云湖办事处某村,孩子今年到了入学年龄,自己在常春藤小区附近打工,就近是大学路的“济南幼儿师专常春藤附属小学,”咨询学校告知必须在小区购房才可以入学,邢先生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3-2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教育局回复:

经落实,“济南幼儿师专常春藤附属小学”是由鲁商置业常春藤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现用教学设备是常春藤投资购买,且学校用地是有鲁商置业按商业用地购置,未享受划拨土地(学校用地)优惠。现阶段学校任课教师是有“济南师范附属小学”来支援办学的,学校在市编委还未认定,教师还没有编制。现学校的性质基本属于企业办学。根据2011年学校与常春藤签订的有关协议,非常春藤小区居住的子女不具备入学资格。 常春藤附属小学也是根据市规划部门设计建设的小区配套设施,附属学校现已满足小区内业主子女的入学要求。邢先生在附近打工,希望自己孩子进入常春藤小学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问题不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相关政策规定。学校及我局工作人员均已向邢先生解释了原因。来件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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