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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3-26
市民反映某小学附近小卖部销售过期食品问题

刘女士来电反映: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某小学,在距离学校南门不足2米的地方处有一个小卖部,销售过期食品,因距离学校较近,学生在校内就能够购买食品,许多家长对此表示不满,希望尽快查处取缔。

回复时间:2012-03-26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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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回复: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党家工商所落实处理,党家工商所接举报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该现场位于陡沟办事处某村小学南门,经营场所面积10平米左右,内有货架两个,摆放有文具、玩具、泡泡糖等商品; 2、现场负责人系康某,经查,未发现有过期商品; 3、该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的手续。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制做了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当事人涉嫌无照经营,现已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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