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19
市民反映某中学课外活动问题
自己是济南天桥区某中学的学生,下午第四节课是课外活动,但是副校长不让在操场进行体育活动,对此不满,来电投诉。
回复时间:2012-03-1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教育局回复:
经学校落实,下午第四节课外活动,学校高二年级大约二十多名学生在学校操场踢足球,当时操场内有的学生在打篮球,有的学生在打羽毛球,有的学生在打排球,有的学生在跑步,有的学生在踢毽子,也由于场地小,学生多,害怕踢足球的学生踢伤学生,学校副校长对踢足球的学生进行了劝阻。学校操场周边紧靠居民楼,学生经常将球踢出操场,多次砸坏居民楼玻璃等,周边居民非常不满,多次到学校反映,情绪激烈,对学校工作和学校的社会声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学校劝阻学生在课外活动时间在操场踢足球,但绝没有禁止学生们在操场进行其他体育活动,而且还积极倡导、督促学生多参加体育锻炼,促进身体健康。 在学生管理方面,学校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学校将继续耐心教育,争取使每一个学生在校园里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