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19
市民反映离休干部生活补贴问题
门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济南市某单位的市属离休干部,济南市文件规定离休人员从2011年开始每年增加1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前一定发放到手,但由于济南人社局不予审批导致至今与同单位3个离休干部没有发放,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反映。
回复时间:2012-03-1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经工资福利处落实,根据济政字【2004】66号文件批准,该单位在山水集团改制后,人员整体并入其中。按照此文件,该单位也就改制成为企业,所有人员的待遇移交给社保局负责。接到热线反映的问题后,我们已经与社保局联系,由社保局提供档案,我们帮助其确定3位离休人员的增加一个月生活补贴的数额,尽快落实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