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18
市民反映空置房屋交纳物业费是否合理
程先生来电反映:槐荫区振兴花园小区2号楼1单元,自己在3月3日搬走,但是银河物业要求缴纳3月份70%的物业费,希望相关部门落实是否合理。
回复时间:2012-03-1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经落实,程先生在小区内有两套房子都已办理入住手续,其中一套不住,而不住的这一套房子,物业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第五章(物业费服务)第二十五条:“已办理入住手续但长期空置的,业主应当告知物业服务单位,经双方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