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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3-17
市民咨询如何申请办理残疾证

田女士来电咨询:如何办理残疾证。

回复时间:2012-03-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残联回复:

①凡申请领取(换发)残疾人证,必须经指定的评残医院评定,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②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区的残疾评定医院由市残联会同市卫生局统一确定;其他县(市)区的残疾评定医院由当地残联选择本级具备残疾评定能力的医院,经同级卫生局同意后上报市残联,其中对智力、精神残疾不具备评定条件的,到市评定医院进行评定。评定医院最终由省残联、省卫生厅审核备案、公布。③申请人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必须在照片处加盖县(市)区、高新区残联公章(或残疾评定专用章)后方可到指定医院评定。④残疾评定异议由市残疾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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