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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3-17
市民咨询如何支取住房维修基金

李先生来电反映:历下区利农花园,家中房屋漏水,咨询怎样支取住房维修基金。

回复时间:2012-03-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住房保障局回复:

申报材料: (1)维修基金利息支用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或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出具的同意支用维修基金利息的证明; (3)维修工程预算书; (4)维修基金开户银行打印的《住房维修基金明细情况余额表》两联(盖章确认) 办理程序: (1)房屋原产权单位完成按幢建立维修基金及利息台帐的工作; (2)房屋原产权单位持开户银行出具的住房维修基金明细情况余额表两联、维修工程预算书、利息使用申请书(附业主同意支用资金的证明)到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办理维修基金利息使用审批手续; (3)市房管局核查申报材料,核准支用利息额度,开具《单位维修基金利息使用审批通知书》; (4)房屋原产权单位持《单位维修基金利息使用审批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资金支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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