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8
市民反映优抚对象办理医保卡问题
张先生来电反映:户口在历城区全福街道办事处小辛社区,76年在新疆当兵时参加核实验,79年退伍,属于优抚对象。针对优抚对象民政部门可以办理医保卡,但历城区民政局告知参核人员无法办理医保卡,请相关单位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3-0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城区回复:
根据《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规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是指具有本市城乡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向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不包含参核人员,因此张先生不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