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长清区平安镇的居民,2008年在济南某汽贸公司购买一辆翻斗车,经过鉴定,车辆出现车箱大小不一,车自重与合格证不符。要求相关单位对此落实处理。
市工商局回复:
我局根据历城公安分局撤案决定,已对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伪劣汽车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案件正在听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