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8
市民反映某商店无税务登记问题
蔡女士来电反映:槐荫区经五小纬六路某品牌折扣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要求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3-0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国税局回复:
接到反映“羽绒服折扣店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调查报告如下: 业户名称:羽绒服品牌折扣店;经营地址:经五小纬六路东北角路东;主要经营范围:羽绒服;经营方式:零售。 蔡女士来电反映:经五小纬六路一家羽绒服品牌折扣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经实地调查,该企业确实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令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相关规定,已对该业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业主办理税务登记证,在办理税务登记证后,将对该业户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