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8
市民咨询住房补贴办理问题
田女士来电反映:现居住在堤口路168号,2010年自己的爱人向户口所在地市中区纬一路居委会申请廉租房补贴,但至今没有发放,多次落实纬一路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已在居住地居住一年,需要到居住地办理,到达居住地居委会落实时工作人员告知需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帮助落实应到哪里办理申请2012年住房补贴。
回复时间:2012-03-0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民政局回复:
联系田女士,按照《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规定,田女士已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应到现居住地办理低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