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7
市民咨询报考公务员问题
吴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属于市直机关下属单位员工,属于正县级全额拨款单位,咨询报考公务员是否属于基层工作经验,请相关部门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2-03-0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根据2012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3.1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