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6
市民反映享受低保问题
王先生来电反映:居住在槐荫区经七路,户口在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办事处,之前槐荫区民政局一直正常给予发放低保金,但是2012年2月28日此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知自己需要退保,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3-0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政府回复:
经振兴街办事处落实,该低保户属于“空挂户”,已对其本人进行相关政策解释和答复,并与其实际居住地居委会联系协调,4月份对该户进行退保,由其到实际居住地办理相关低保手续,继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