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6
市民咨询更换拖拉机营运证问题
刘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历城区董家镇村民,拖拉机营运证已到期,到历城区交通局换证时,工作人员不给予更换,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3-0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省道条》有关规定,拖拉机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给予行政许可。对于非法从事运输,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都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查处。因拖拉机不具备二级维护上线检查标准,只能进行田间作业,自2004年7月1日起逐步取消不再给拖拉机办理营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