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5
市民反映落户问题
李女士来电反映:历城区王舍人办事处某村村民,女儿出嫁后,将户口迁到肥城市,2012年离婚后,想将户口迁回来,村委已经同意,并写好证明,但派出所表示因女儿是外地身份证不给办理落户,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尽快帮助办理落户。
回复时间:2012-03-0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按照济南市户政处的现行的户籍政策不能办理从肥城市迁回该村,因为政策规定济南市外户口进济南市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结婚、父母投靠子女,离婚的不能投靠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