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3
市民反映单位只缴纳医保问题
傅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在市中区某商厦工作,单位只给交医疗保险,却不交养老保险,认为不合理,希望职能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3-0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经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核实: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通知》规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本县(市)区属以下用人单位及在县(市)区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单位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监察管辖权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因单位生产经营困难,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一直处于欠缴状态,经市有关部门协调,同意单位现在只缴纳医疗保险,避免职工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养老保险特殊处理,到退休年龄的职工退休时单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