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2
市民咨询建设养殖场所需手续
孟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长清区马山镇村民,准备在本村占用3亩至4亩田地建设养殖场养獭兔,不清楚建设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3-0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长清区回复:
经畜牧局调查 ,根据发话人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第一、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落实土地性质(是否是基本农田)。 第二、所选的土地是否远离居民区、交通干线、其它养殖场1000米以上。 第三、到当地兽医站咨询是否符合动物养殖条件。 第四、以上条件都符合,通过当地兽医站办理养殖备案手续,养殖备案手续需要准备:1、备案申请书(原件);2、村两委同意意见函(原件);3、镇(街道)政府同意意见函(原件);4、畜牧养殖用地项目镇(街道)审核意见表(原件);5、动物养殖场选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