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1
市民反映城管没收摊贩物品问题
苏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在槐荫区经十路某处摆摊,11:00左右四五位城管将自己的摊位没收,对此不满,要求相关单位落实。
回复时间:2012-03-0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政府回复:
经办事处落实,来电人属于流动摊贩,长期在天桥摆摊造成天桥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城管执法人员多次巡查取缔,并教育,该来电人不接受教育不支持工作,依然在此贩卖东西,城管人员才收取其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