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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2-29
市民反映母子关系证明出具问题

张先生来电反映:母亲与父亲离婚改嫁到市中区,改嫁后户口一直在市中区玉函小区北区。现母亲在临沂因车祸去世,临沂县人民法院要求出具自己兄弟2人与母亲的母子证明,自己的户籍地在济阳县太平镇,哥哥户口在部队。到自己的户籍地反映,工作人员称无法出具证明。希望相关部门调查落实自己应该如何出具母子三人的母子证明。

回复时间:2012-02-29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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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经与张先生电话联系,其到自己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档案,未查询到,张先生已想不起其户口和其母亲户口在一起在哪个派出所。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户籍情况证明仅限于户口登记机关记录在档并能查证属实的反映公民历史或当前基本情况的信息,由派出所出具签发,派出所应查询档案有记载的据实出具,找不到任何记载的,不予出具。已建议其可到村委会或单位等相关部门查询档案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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