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29
市民反映平阴县安城乡某村民非法行医问题
朱女士来电反映:平阴县安城乡某村,有村民在家中开设门诊,没有任何证件,请有关部门落实查处。
回复时间:2012-02-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平阴县回复:
经平阴县卫生局调查,在2012年1月7日,县卫生局执法人员曾对被举报人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查处。现场调查发现,被举报人非法行医事实存在。其不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家中有少许药品,其家属狡辩说是自己用的。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揭穿其谎言,制作了《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共两条:一是责令立即停止非法诊疗活动;二是于2012年元月13日(星期五)到县卫生局接受进一步处理。元月13日,被举报人到卫生局对其违法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县卫生局依法对其下达了事先处罚告知书。由于其违法情节轻微,非法行医药品价值不足100元,认识态度较好,故对其药品进行没收,对其进行警告教育。被举报人表示不再在家开展任何的非法行医活动。 近日,又一次接举报后,卫生局执法人员当天再一次到其家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没有发现非法行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