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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2-27
市民反映居民搭建狗窝养狗问题

历城区闵子骞路76号食品公司宿舍1单元顶层,有人在此搭建狗窝养狗,气味难闻,影响其他住户生活,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处。

回复时间:2012-02-2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经落实,该住户确实养了一只牧羊犬,该犬主人已为犬只办理了犬证并给民警出示。经走访发现,该住户将单元顶层通道占为己有,并加装了防盗门,造成其他住户无法上楼顶进行基础维修。根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已告知其个人养犬无论在室内还是室外,均不得干扰、影响邻居及他人的正常生活,违者处以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以罚款,责令其拆除安装的防盗门,让出公共区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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