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24
市民反映某小饭桌无手续经营问题
槐荫区营市街某小饭桌没有正规手续,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建议相关单位予以查处。希望相关单位尽快落实。
回复时间:2012-02-2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药监局回复:
一、根据2011年11月10日发布的《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小饭桌实行登记制度,登记要求由各区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由于上述办法刚出台,我区小饭桌登记要求尚未制定。 二、我分局将尽快制定小饭桌餐饮食品安全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小饭桌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