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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2-24
章丘市居民反映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一致问题

孟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章丘市某单位的下岗职工(03年下岗),身份证上登记的是60年出生,档案是62年出生。到章丘市劳动保障中心申请4050补贴时,工作人员看到身份证称自己已经超龄,来电人表示自己超龄就应该给办理退休,但看自己的档案还不到退休年龄,请相关单位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2-2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章丘市回复: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1、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时出生时间的认定:根据济劳社险字(1999)19号文《转发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制业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起那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第三条“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和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2、有关社保补贴的政策:根据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济劳社字[2007]162号)文件规定,我市社保补贴自2007年开始贯彻执行。 原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失业职工灵活就业的并按自由职业者交纳社会保险的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以上(简称4050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每人享受不超过三年。 根据关于《落实社保补贴有关问题的操作意见》“4050”以上人员在申请享受社保补贴时,首先要根据“《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发放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失业登记,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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