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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2-23
市民反映长清区万德镇某村民破坏土地问题

张女士来电反映:长清区万德镇某村有村民在村西侧可耕地内挖沙卖沙,没有任何手续,严重破坏土地,而且在可耕地内建房,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查处并拆除。

回复时间:2012-02-23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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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回复:

经长请区国土资源局调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局监察支队已向区政府发函,要求拆除房屋退还土地,此问题正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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