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23
市民咨询计生关系办理问题
与对象于2011年在商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办理计生关系时,工作人员告知,女方出嫁后计生关系不予办理。自己户口在潍坊,想将计生关系落在对象的户籍地。希望相关单位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2-2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商河县回复:
对于当事人咨询的一胎夫妇手册办理问题,按照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管理办法》和《<生育证>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一胎服务手册办理问题的规定,管理办法第四条:《服务手册》的发放管理,以女方为主,根据夫妻双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以及特殊人群的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男女双方户籍地均与现居住地分离的,男女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服务手册》由男方户籍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