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21
市民咨询大病救助是否可以重复申请
臧女士来电反映:自己是天桥区北园办事处柳云小区的居民,患有结肠癌,表示已经申请大病救助,因看到齐鲁晚报在2012年1月29日首页刊登关于‘已申请过大病救助的居民,无力再次支付医药费用等,可再次申请大病救助’,现来电落实是否有相关政策,如果有,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2-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民政局回复:
根据济民发(2010)30号《关于建立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临时救助一般为一次性救助,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