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21
市民咨询烈士子女补助问题
朱先生来电咨询:自己父亲属于烈士,1948年解放战中去世,咨询子女是否有补助。
回复时间:2012-02-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民政局回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和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下同)每人每月发放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人员范围为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