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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2-20
市民反映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问题

刘先生来电反映:2011年12月孩子在市立四院出生,因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一直未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咨询能否补开。

回复时间:2012-02-2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卫生局回复:

刘先生因身份证丢失,自己孩子出生证明当时未办理,告知刘先生:二代身份证补办后,携带双方身份证、出院发票、孩子的姓名及落户地址到医院产科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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