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20
市民反映户籍登记问题
杨女士来电反映:自己是位律师,现因民事案件需要到槐荫区道德街派出所调取当事人的个人户籍证明,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07年济南市公安局户政处下发的文件,只有法院可以调取公民个人信息。来电人表示08年山东省公安厅发布鲁【公】法(2008)251号文件,规定关于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有关问题通知,认为市公安局的文件与山东省文件相冲突,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协调。
回复时间:2012-02-2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经调查,出具个人户籍证明应执行08年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的鲁【公】法(2008)251号文件执行,告之可以持相关证件来所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