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20
玉皇庙镇某村民反映村民待遇问题
孙女士来电反映:商河县玉皇庙镇某村,有村民已经55岁,孤身一人无儿无女,多年来一直外出务工,现在回到本村后村委会不让享受村民待遇,将口粮地和占地补偿款全部收回,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2-20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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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回复:
经玉皇庙镇政府调查,依据该村《村规民约》规定,本村村民分配土地以2011年8月30日为期限,之前的符合调地的村民,调整土地时分配土地,以后不予分配;来电人外出多年,于8月30日以后回来。故没有分配土地,也就没有相关补偿。来电人如有疑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