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17
市民反映物业不允许在住宅区经营问题
槐荫区路劲御景城小区物业不让居民在自家购买的房屋内卖东西,要求业主在室外物业指定位置,卖指定品牌的东西,且9平方米的地方,收取每月6000元摊位费,认为物业乱收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2-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政府回复:经中大办事处落实, 与隽御物业负责人联系,因为御景城的房屋都是住宅性质,是绝对不能在房屋室内经营,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用途,如要经营,可以租赁物业展位,如是业主可以进行适当优惠,也可以租用小区内商业房进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