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17
市民建议和谐广场设立看车处
李女士来电反映:槐荫区和谐广场上没有看车处,建议有关单位在广场上设立停车看管处。
回复时间:2012-02-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经了解,1998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公安机关对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审批权自动取消,但接来电后,治安大队民警及时同和谐广场沟通,但该广场主要负责人回复讲,广场目前先还属于试营业期间,是否设立停车看管处正在研究,待条件成熟后再部署,治安大队会及时与该单位联系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