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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2-17
桃园小区居民反映用电问题

槐荫区桃园小区29号楼,物业按照每户2度的标准收取公共用电电费,但是近期物业把整栋的公共用电掐断,严重影响居民夜间上下楼,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2-17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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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政府回复:

槐荫供电部接到工单认真落实:槐荫区桃园小区29号楼,物业按照每户2度的标准收取公共用电电费,但是近期物业把整栋的公共用电掐断,严重影响居民夜间上下楼,存在安全隐患。 客户所反映楼道照明用电确为西郊供电所管理,每个楼道均安装计量表进行计费,由刘庄物业公司负责交费(楼道照明用电名称均为:29号楼单元楼道灯)。客户所反映“物业每户2度标准收取电费”与西郊供电所无关。自2011年11月份起,刘庄物业公司表示因小区居民私拉乱接在楼道灯用电,负担较重现无力负担小区内楼道照明用电费用,截止1月份,物业公司明确表示本月电费结清后今后不再承担此项费用并在小区内张贴了相关通知,同时要求供电所进行停电处理。自2011年12月开始,西郊供电所多次对楼道照明电费进行书面催收,但均无结果,于1月25日对楼道照明做停电催费处理。并建议物业公司对楼道灯进行磁卡表改造,目前手续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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