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17
华福国际商业用房业主反映电费问题
张女士来电反映:历城区北全福华福国际商业用房的业主,小区物业收取所有的业主电费每度1.45元,之前收取电费每度1.2元,物业工作人员告知多收的0.25元是平摊耗电量的费用,业主认为极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2-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城区回复:
经了解,该小区居民用电电费由供电局直收到银行缴费,物业不代收,物业只代收门头房电费,与租房者当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商业电费为1.2元 /度,均有各商业租赁户主的签字。由于变压器损耗问题,对各位商户分摊加收的电损耗费用。现该物业公司已咨询电力公司,电力公司未对其作出最后计算统计,该物业暂对加收的这部分分摊费用给予各位租户退回(都以电话通知各商户到物业财务领取分摊的电费,只有2户还未领取),以后如电力公司加收这部分费用的话,三方再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