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10
市民反映房屋过户问题
2011年年底父亲去世,自己没有房子居住,现在搬迁到父亲住所市中区东八里洼小区,此处房子房产证登记自己父亲名字,现在准备把房产过户到自己母亲名下,咨询公证处要求出示自己奶奶、爷爷死亡证明才能办理公证,咨询户籍所在地趵突泉派出所,但是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开具此证明,导致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来电人要求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趵突泉派出所给予开具证明办理公证。
回复时间:2012-02-1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经调查落实,当事人要求出具其祖父母的死亡证明,但未提供相关的亲属关系证明。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项规定:申请人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户籍情况证明,而被证明人死亡的,除出示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要提供由有关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和被证明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需要持其与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再来所查询开具死亡证明。